通海:1至9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80人

发布时间:2019-10-11 11:03:29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通海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为戒尺,注重抓早抓小,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筑牢纪律第一道防线。1至9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共处置180人(次),占总量的79.6%。

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第一职责作用,创新监督方式,出台《关于实行“统筹(片区)协作监督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片区协作监督机制,各协作区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统筹协调的原则,实行“1名县纪委监委领导+1个纪检监察室+若干派驻纪检监察机关(或若干乡镇纪委)”的片区协作监督模式,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奠定基础。

坚持抓早抓小,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不同问题分类处置,对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核实并谈话提醒;对苗头性问题,约谈函询并令其整改,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坚持关口前移,有效防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强化廉政教育,利用网站、微信、手机廉政短信、宣传栏等阵地,深入开展党纪法规警示教育;组织收看《激浊扬清在云南》《一抓到底》《反腐枪声》等警示教育片;切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督促2个单位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典型案例。(胡苏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