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坚持抓早抓小 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9-10-10 11:19:23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玉溪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精准有效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常敲警钟强监督。注重事前提醒,综合运用集体约谈、谈心谈话、谈话函询等手段,找问题、析原因、聚共识,对违规违纪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帮助厘清问题脉络,指出“病情”原因,把抓早抓小融入日常工作、生活、管理,做到警钟常敲。对发现的问题,不打掩护、不和稀泥,敢于揭短亮丑,把踩到纪律红线边缘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常“照镜子”明纪律。常态化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活动,对查找的问题及时纠正,特别对“关键少数”、特殊事项等做到随时查随时纠,对查找到的风险点及时记录,纠正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努力从制度上、源头上强化监督,明确纪律,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行为防线,解决“两面派”“两面人”和“四风”问题。

常想责任成常态。认真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采取在一定范围作检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报等处理方式,做到小过即问,力促小错即改。同时,明确量化指标,将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按要求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出现明显问题的党员干部因未及时提醒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邓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