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卷中涉案资金去向的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涉案人员的违纪事实,你们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这是永德县纪委监委严把案件审核监督关,提高建设审理质量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需要补证的案件,退回重新审查调查或补证,这样的审核把关在当地案件审理中已成常态。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该县纪委监委主动顺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在规范审理流程、强化证据收集、精准定性量纪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共审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4件,其中对定性量纪提出不同意见1件,给予党纪处分34人次,政务处分4人,双重处分3人,发出监察建议书8份。目前未收到申诉、复审案件。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全员都是案件质检员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补齐知识短板,做到学懂、弄通、会用,同时从规范查办案件工作程序、案卷材料等入手,编印《监督检查调查常用文书格式》,为案件审理提供规范性依据。
在审理过程中,充分掌握案件性质和特点,把握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加强职能科室的内部协作,对疑难、复杂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商请检察机关进行同步研判和沟通,使证据链形成闭合环,实现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无缝对接。突出审理工作的政治性,在定性量纪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每件案件定性量纪准确恰当。此外,强化审理意见反馈,增强审查部门的案件质量意识,形成了齐抓共管案件质量的良好局面。(李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