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强化制度建设 汇聚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合力

发布时间:2019-10-01 08:20:20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维西县纪委监委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主动适应改革需求,通过增设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室、完成派驻纪检组设置,严格践行日常监督与执纪审查分离原则,从机构框架入手全面完成了监督执纪监察职能的整合配置。为进一步凸显监督联动效能,汇聚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合力,县纪委监委强化制度建设,以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室为核心单位,联系带动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县委巡察机构形成优势互补、借力助力、合力办事的串联工作模式,有效整合机构人员力量,推动纪检检察事业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联动开展日常监督。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室加强与分片总承包乡镇和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对乡镇、县直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乡镇纪委(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在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联系挂包的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室应当开展业务指导帮教,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联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风险防控、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室及所挂联乡镇、派驻纪检组应当整合力量组建专项检查组,开展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等工作,做到事前有联动、事中有参与、事后共督改。强化与巡察机构的同向联动,充分运用巡察“问题底稿”,在检查老问题、发现新问题,督促整改的过程中,汇聚起监督合力。

联动办理重点问责事项。对上级交办的重点问责事项,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室在直查直办的基础上,可联合相关乡镇及派驻纪检组共同开展问责工作。对乡镇及派驻纪检组承办的重点问责事项,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室应加强跟踪督办指导,确保办理不超期,办结结果经得住检验。

联动查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成员可抽调乡镇纪委(监察室)和派驻机构业务骨干参与。对乡镇承办的疑难复杂案件,乡镇纪委(监察室)可向挂联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室提出申请,报请提级办理。派驻纪检组在处置驻在部门、人员线索时,根据工作需要,可向挂联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室请求业务指导协助。

联动巡察及整改推进工作。巡察进驻前,巡察组可向相关派驻纪检组了解被巡察单位日常监督状况,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巡察工作精准化开展。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关乡镇纪委(监察室)及派驻纪检组应当发挥“贴身监督”优势,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督促做好“后半篇文章”。

建立派驻纪检组联动协作机制。将14个派驻纪检组整合为6个协作组,突破单体瓶颈,强化力量调配,集中合力完成监督执纪监察重大复杂事项,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补齐监督短板,推动形成“1+1>2”的监督效能。(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