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呈贡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坚定不移抓好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坚决清除整治污染底泥,不断促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至8月,共立案44件4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1人,其他人员36人;处分26人,其中党纪处分25人,政务处分10人,双重处分9人。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脉开方“治未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谈话诫勉、通报批评等,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变成职务犯罪。将“四种形态”运用到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中,对标监督执纪问责每一环节,由负责部室分析研判,分管书记组织集中研讨确诊,最后由案管部门归口管理,进一步规范“四种形态”运用。1至8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0人次,同比增加1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51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5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3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1人次。
分级录入扫描信访件,信访举报步入“快车道”。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于2019年6月正式启动分级录入扫描扩大试点工作,对本级自收、上级转送、下级报送、其他单位(部门)移送的纸质信访举报,严格按照统一流程、统一标准办理,认真学习《检举举报平台试点地区信访举报录入规范》《检举举报平台试点地区重复举报判定办法》《检举举报平台试点地区信访举报扫描办法》《检举举报平台试点地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办法》,并严格遵守分级录入扫描配套制度,加强对信访举报的流转、监督和管理,确保信访件精准受理和精准办理。1至8月共受理信访举报262件,同比增长179件,增长率为215.7%。其中检举控告141件,业务范围外100件,无实质内容举报21件。
强化问题线索处置,疏浚政治生态“污染源”。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拟办意见,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并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规定,完善统一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建立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例会制度,重点疑难线索及时提请召开线索排查会议集体研究,并按线索来源、问题性质进行分类登记。加强案件审理部门与线索办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重要问题线索处置,从事实、证据方面进行会商把关,提出处置建议和取证方向。1至8月处置问题线索86件,同比增长20件,其中信访举报发现30件,上级交办22件,公检法机关移送3件,审查调查发现14件,巡视巡察发现2件,其他来源15件。
规范运用调查措施,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云南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相关规定,对12项措施的适用条件、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具体要求等进行梳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要求对各项措施的制度规范做到准确理解、精准适用。在实际运用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措施使用的必要性、适应性和合法合规性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审批、全程留痕,确保各项措施规范使用。对留置场所的管理使用、谈话场所使用、谈话时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1至8月使用谈话706次、询问135次、讯问102次、查询102次、冻结1次、调取179次、扣押4次、搜查1次、鉴定1次、留置11次。(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