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紧盯国庆节纪律作风建设 持续开展明察暗访

发布时间:2019-09-30 11:30:34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问题为导向,严肃监督执纪,坚决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在中秋后到国庆节期间,昌宁县纪委监委派出2个明察暗访组对各县直单位和乡镇持续开展明察暗访。

打好节前“预防针”,筑牢廉洁过节防线。制发《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通过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会或开展专项提醒谈话等方式,重申廉洁过节各项纪律,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住“关键少数”,聚焦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开展警示教育和发送廉洁短信及在微信公众号,网站推送廉政礼包等方式,严明纪律红线,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

加强节中监督执纪,倒逼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把监督关,把握“节日病”新形态,打开监督“窗口”,发挥“探头”作用,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交叉式、推磨式检查等方式,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围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落实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十项具体内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抽查单位财务(工会)票据,深入超市、餐馆、加油站等蹲点方式督查是否存在违规公务用车及违规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严肃执纪问责,形成高压态势。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能当场督促整改的督促整改,需要移交的跟踪督促及时整改;对需要核查的问题线索,迅速核查或移交。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杨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