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有举报反映,经核查,已作了结处理,目前没有发现影响提拔使用的情况。”这是勐海县纪委监委向组织部门回复的党风廉政意见。
为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各级组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廉政审查工作,该县纪委监委严把廉政审查关,实事求是评价党员干部廉洁情况,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带病提名”,把监督关口前移。1至8月,进行廉政审查共751人次、68个集体。
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各相关部室人员为成员的廉政审查领导小组。机关负责审查科级单位评先评优,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平职交流、工作调动、评先评优。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审查监督联系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评先评优。
制定《中共勐海县纪委勐海县监委回复廉洁自律情况办法(试行)》《中共勐海县纪委勐海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试行)》,补助完善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包括是否有涉嫌违反党纪政务被立案调查情况、是否有因违纪违法受处分情况、是否有被问责情况、是否有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核实情况、是否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情况。
各部室之间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对一般干部的工作调动、评先评优,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平职交流等进行廉政审查,综合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6个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审查意见,按程序报批后,报送办公室复函。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把关不严、核查不认真,造成回复廉洁自律情况失实失准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周听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