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还了我清白,我更要为组织添光彩,今后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理论学习,严于律己,更好的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始终坚信组织就是实干者、担当者的坚强后盾。”这是来自昌宁县澄清正名会上田园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发自肺腑的心声。
今年来,昌宁县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的同时,为被错告、误告或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撑腰,为清白者正名,不让干事担当者寒心。
在工作开展中,该县制度先行,先后出台了《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澄清正名党员干部不实信访举报实施办法(试行)》《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澄清的情形,规范澄清的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保护合法权益。
澄清正名实行严格的报批程序,承办部门发现被举报人被错告、误告或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属实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填写《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申请表》报县纪委审批。承办部门在经审批同意的5个工作日内,开展好澄清正名工作,制发《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通知书》或同时以当面告知、召开会议及其他适当方式,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今年来,该县建立起了常态化澄清机制,通过召开澄清会、向党组织进行通报、书面澄清等方式,还清白者以清白,帮助受到不实举报或错告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工作取得新作为。截至目前,共为9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5人,事业单位人员1人,农村干部3人。
“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离不开扶正祛邪。”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让担当者没有后顾之忧,让诬告陷害者没有市场,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才能更好地激励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徐有良 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