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间,新安镇邓控村两委在桥头饭店等3家饭店以签字赊账方式产生餐费105363元,截至2019年5月13日尚欠餐费85098元。经查,费用中花费10001元购买烟、酒用于村两委日常接待……”近日,墨江县纪委监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组织严格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要求,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正风肃纪,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明确职能职责,要求全县各级党组和领导干部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绝不手软,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不断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抽查方案》,抽调相关人员组成9个重点抽查工作小组,靶向私设“小金库”、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5大方面31项问题,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查看相关工作台账、个别谈话、接受来信来访来电、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重点抽查,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问题严肃处理,并按相关规定通报曝光,形成广泛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1件16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3人,村干部10人,给予诫勉谈话问责3人、通报批评问责1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政务记过处分2人,通报曝光5批次11件16人。(许正兵 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