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组强化监督 助推差旅费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19-09-23 08:11:20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检查发现,市委政研室2018年课题费、专项经费使用方面存在非撰稿人员领取稿费,课题评审费发放表无专家单位、职称(职务)和代签代领等5个问题,请你室对2016年以来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检查,凡属履行工作职责领取的费用、违规或自立规定发放的费用一律清退。”

“检查发现,市委办公室2017年至2018年财务管理方面存在3个问题,请你们对照相关规定认真整改,并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制度。”

这是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组向监督单位发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目前,两个单位均对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了源头防范。

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组积极发挥派驻优势,把纪检组不定期走访检查与机关处室常态化自检自查紧密结合,坚持主动配合共同推进,做到相互间经常交流看法、随时探讨做法,协力推进市委办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市委办在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的牵头表率作用明显发挥。

强化宣传,以培训促自觉。市委办结合实际务实创新,率先建立了处室报账员制度,并定期以聘请专业人员培训辅导、纪检组现场政策宣传等形式,多次组织报账员和处室负责人进行财务知识培训。今年以来已专门邀请专业审计人员对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销材料、报销流程以及凭据的合规性、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标准进行解读,通过风险预警和提升报账员认知水平,确保报销严谨、手续完备,从源头堵塞不合规票据出现。

强化约束,以负面清单促管理。市委办财务部门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办法,对照各级差旅费管理规定,建立了《市委办公室干部职工食、宿、行经费结算负面清单》,将有关规定细化为3大方面8个小项,即,食(会议餐、接待餐、出差餐、工会文体活动用餐);宿(会议住宿费、出差住宿费;行(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针对8个小项具体列出34条经费结算负面清单,印发全办干部职工照单遵规、对单报账。对违反标准及列入负面清单的费用和单据,一律不予报销。

强化制度,以严要求促审批有序。近期,结合市委办工作实际,及时对照财政部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省、市的相关补充规定,财务部门修订完善了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重申报销标准和报销范围,特别强调“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或者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和交通费”,严格落实公务出差事前审批责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填写《市委办公室公务出差审批单》。同时明确,差旅费需经办人、处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予以报销。对无凭证、支出明细不合规、无审批和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强化监督,以常管长抓促风清气正。纪检组和市委办财务部门、机关纪委协同配合,将违反出差管理制度纳入反“四风”重要内容,与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紧密结合,加强对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违规行为,推进财务管理工作严谨、规范、有序进行。在近期中秋节日期间检查中,及时纠正了代管单位一起公务接待事由填写不清、报销发票不规范问题。(黄志红  徐海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