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个月要结婚了,想咨询一下,婚嫁双方都是公务员可以办多少桌酒席?宴请人数不得超过多少人?”一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到县纪委党风政风室对操办婚礼的相关事宜进行咨询。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职人员婚丧喜庆操办行为,今年以来,施甸县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纪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紧密结合该县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相关通知。
通知对婚宴、丧事中邀请对象、宴请桌数等操办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在操办相关事宜之前,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审批程序,操办婚嫁事宜,必须提前十天如实填报《施甸县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并于婚宴结束后七日内如实填报《施甸县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截至目前,共1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填报了办理婚丧事宜报告表。
为营造移风易俗树新风的浓厚氛围,该县加大宣传力度,自创自编移风易俗小品《婚事新办》广泛演出,广泛宣传节约操办婚丧嫁娶,倡导文明廉洁办事的新风尚,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杜绝铺张浪费,争做文明新风带头人,真正使移风易俗工作在基层入脑、入耳、入心。
此外,该县严把事后追责关,切实加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的惩处力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同时,对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止、查处不力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潘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