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普洱市纪委监委抽调扶贫、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共84人组成10个交叉检查组,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带队,对全市10个县(区)开展了一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交叉检查。
各检查组通过运用案件查办思维,以案件办理模式开展监督检查。开展检查前认真学习掌握精准扶贫相关政策,深入了解被检查县(区)及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做好做足摸底工作,不打无准备之战;检查过程中,紧盯主体责任履行、“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群众产业利益联结以及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充分调取相关佐证材料,确保发现问题有的放矢。
明确检查方向、范围后,到相关单位调取查阅资料,利用扶贫数据库,对被检查县(区)扶贫数据进行分析、比对,获取扶贫数据异常的环节及地域进行监督检查,逐一排除数据异常情况,依靠数据筛选、对比,及时发现问题。如:西盟县检查组通过到有关部门调取死亡注销人员名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名单导入数据库进行比对,发现了景谷县已注销死亡的低保人员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
通过换位思考,以扶贫资金使用及扶贫项目实施是否切实让贫困群众受益为标准。在总体了解扶贫产业工作推进情况后,带着“群众想要的是什么”问题锁定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进行逐一走访检查,对产业安排不合理,可能损害群众利益的疑似问题进行论证,综合分析安排产业背景和群众受益情况确定是否存在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够现场督促整改的当场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当场不能完成整改的,形成全面精准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按照问题和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确定为问题的及时反馈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排查为问题线索的,按照直查快办程序进行处置办理,确保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处理到位。
根据交叉检查发现的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和前期发现问题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倒查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不精准等问题。厘清党委政府、行业扶贫部门、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以及驻村工作队各自责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责任追究。通过问题倒查、责任倒查,倒逼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
通过开展交叉检查,共发现涉及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扶持、低保资金分配等方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216条,交叉检查成效明显。(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