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县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制度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稳抓牢,拧紧管党治党“螺丝”,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县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每年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纪委监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上,主要领导参与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和部分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面如实向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报告,报告做到说起问题不回避、讲到责任不推诿、谈起原因不遮掩,从严从实接受管党治党“政治考核”。各乡(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分析研究本乡镇、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深入研判政治生态状况,查找管党治党的薄弱环节,梳理谋划需要党委担当主抓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向党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案,及时解决管党治党存在问题和漏洞。
同时,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田”逐级细分。年初,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做到各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全覆盖,确保主体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真正落到实处。
此外,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把正面引导与问责倒逼结合起来,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日常监督,深入了解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追究责任问题3个,问责领导干部4人。(徐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