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砚山县纪委监委坚持“四轮驱动”,确保第一种形态运用常态化,实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牢牢构筑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构建廉政约谈机制。采取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职工的逐级约谈、个别约谈、集体约谈方式,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易地扶贫搬迁领域突出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等重点工作任务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要求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症下药”,并以跟踪回访的方式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严格述廉述职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职制度,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执行等方面情况,主动查摆问题,接受评议质询。
建立完善纪实台账。建立《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情况台账》,每月对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
定期开展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制度落实、全程纪实等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业绩评定、提拔任用、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此外,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全县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督促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将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截至目前,该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共处置问题线索96件,诫勉谈话7人次,责令作出或书面检查7件次,通报批评2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黄春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