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1至7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9人次

发布时间:2019-09-17 08:18:56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景东县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9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89人次,占97.5%;第二种形态7人次,占1.8%;第三种形态1人次,占0.2%;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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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廉洁教育,营造崇廉尚廉氛围。通过“景东清风”微信公众号、廉政党课、宣讲团等方式不定期推送廉政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不间断开展廉政教育提醒。今年以来共宣讲6场次,覆盖1000余名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等专题片15余场次,受教育人数800余人。通报曝光2批4件11人,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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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四种形态”。通过20个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县委常委带头压实分管部门和乡镇主体责任等方式,发挥好党委实践“四种形态”的具体责任,特别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在日常。今年以来因工作推进不力被就地免职科级领导干部5人。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给予党纪处分1人,问责1人,约谈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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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后半篇文章”,强化监督执纪效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强对党员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严肃查处失责失职和违纪违法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问责处理13人1个党组织,党纪处分12人,政务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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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