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1至8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0起60人

发布时间:2019-09-15 08:13:25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2014年至2018年期间,富宁县疾控中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值班加班补助……”日前,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了州内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该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着力纠治该州存在的“四风”顽疾、痼疾和隐形变异问题。

全州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四个意识”牢不牢、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强不强的度量衡和试金石。持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工作,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细化到每个季度的清单中去,使各位领导认真履责,带头抓、主动抓、具体抓,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

该州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1次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形成常态。依托中央、省、州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以来转发省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办法典型问题3批次19起。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州内查处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3批次18起,以案为鉴,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意识。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第一职责,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盯紧“关键少数”,聚焦关键节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管辖地区或职责范围内“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据悉,今年1月至8月该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0起,处理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其中查办违规公款吃喝15人,公款国内旅游2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9人,楼堂馆所违规问题1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22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4人,大办婚丧喜庆5人,其他2人。(雷军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