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组开展财务专项检查 强化“钱袋子”管理

发布时间:2019-09-13 08:14:47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近日,迪庆州纪委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组协调抽调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深入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委、州工商联、州佛教协会、州藏学研究院、云南藏语系佛学院、州残联、州红十字会8个监督单位开展财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综合监督部门财务管理,切实履行好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

突出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的针对性。纪检组结合财务管理的关注点、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具体做到“四个突出”:突出检查财务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各监督单位是否建立财务报销、公务支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制度建设是否根据上级精神及时修订、完善,能否严格按规定落实到位。突出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公务接待报销手续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突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检查。检查财务人员是否具备资质条件,有无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印章是否专人保管。突出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检查各单位在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安排上是否制定审核程序,是否按规定政府采购,是否经班子集体决策等。

认真梳理专项检查存在的重点问题。在“四个突出”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抓早抓小,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如将公务接待细化为公务接待是否有具体事项、接待清单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接待陪餐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接待标准执行是否到位、接待费用报销是否规范等。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原貌记录、原貌反馈,将财务专项检查详细情况及时与监督单位负责人当面反馈,并提出防范意见,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即知即改。本次财务专项检查共梳理共性问题3条,个性问题8条。

以坚决的态度要求财务问题整改落实。专项检查结束后,对监督单位存在的财务问题提出四个方面的整改要求:明确要求各监督单位建立健全财务报销、公务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明确要求各监督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程序,规范报销手续,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必须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并完善相关程序,各监督单位按纪检组印发的联系机制要求向纪检组报告。对检查存在问题纪检组将依据问题清单逐一印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明确要求监督单位对照相关制度和规定进一步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领导干部用公款进行个人人情往来接待,办公室或财务在公函、单据等方面造假把账面做“美”的问题,坚决杜绝以加班、会议为由,用公款大搞聚餐聚会的问题。与此同时,纪检组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采取不定期“回头看”的方式,将对后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全程参与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督促部门在条条对照上下功夫,在件件落实上做文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发力。

“经常性地开展财务专项检查,有助于提醒自己时刻保持对中央八项规定等禁令的敬畏之心,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全心干好工作,服务事业发展。”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下一步,纪检组还将加大“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的力度,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监督单位落地生根。(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