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临沧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印发《关于加强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工作中出现“疲劳综合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整治“四风”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更加注重从政治上看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运用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做提醒,发现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真正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坚持把节日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用作风建设成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献礼。
《通知》指出,双节期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紧绷思想作风之弦,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临沧市节日期间“十严禁”纪律要求:严禁不按规定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或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度假、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以及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通知》明确,“双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运用好大数据、智能化手段以及“12388”网络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监督工作实效。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坚持优先研判处置,做到快查快处,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陈伟孝 杨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