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宣威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问责震慑作用,有效处理违纪违法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全面拓宽线索渠道。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案件线索通报和移交制度,形成反腐案源共享平台,实现案源信息共享,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围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实现精准监督。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加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领域、人员、事项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置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协调作用,以及巡视巡察、派驻监督的利剑和“探头”作用,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强化日常监督,切实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大监督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力度,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工程项目建设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党员干部一律从重惩处。
同时,始终坚持纪在法前,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常态化抓实党纪法规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利用“清风宣威”微信公众号、宣威市政府门户网等平台开展宣传教育,通过专题培训辅导、交流座谈、知识测评等方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升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全市10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
1至8月,全市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7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30人次,占比84.2%;运用第二种形态35人次,占比12.8%;运用第三种形态7人次,占比2.6%;运用第四种形态1人次,占比0.4%。(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