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充分发挥案件审理职能 切实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19-09-11 08:16:14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为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州纪委监委对案件质量工作的要求,今年以来,石屏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通过完善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长效机制等方式,持续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好关、定好性,办铁案。针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案件审理因案制宜,实时提前介入审理,及时与调查组沟通了解违纪案件状况,掌握案情,依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条规,为研究案件当参谋,证据不全指方向,认定事实把住关,充分发挥案件审理职能,切实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效。

重指导、共审核,保质量。实行“乡案县审”模式,为乡镇案件把好关。乡镇纪委立案承办的案件,审查终结后,移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对违纪案件的程序类证据、实体类证据进行全面审核,形成反馈意见向乡镇执纪审查部门和审理部门进行反馈,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强初核、慎处理、保质效。强化信访初核件、函询件审理,确保审结质量。案审室对初核信访件、函询件采用一看二审三对照的方法强化审理环节,先看材料是否齐全,再审事实是否清楚,最后对照问题定性是否准确,同时做到四个不结,即问题没有查清不结、材料不规范不结、监督处理不到位不结、没有息访不结,确保了案件质量和效果。

锻造纪法皆通审理专才。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观看学习《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开展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厚积理论功底,提升能力水平;坚持贯彻落实“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学习制度,采取纪委书记、副书记带头领学,其他班子成员、各室(部)负责人轮流当讲师等方式,让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工作的能力。创新方式方法,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与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加强交流,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律内功和监察调查水平。

畅通上下沟通渠道,实现业务指导全覆盖。制定《2019年度石屏县纪委县监委培训工作计划》,组织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培训,进一步提高县乡两级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优化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联系派驻机构、乡镇级的“1+n+n”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所联系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执纪审查及日常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何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