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是什么?对党组织可以予以什么处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可以分别采取哪些方式?”中秋佳节将至,龙陵县廉考不打烊,组织近期调整、拟提拔任用的39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近年来,该县始终坚持逢提必考的原则,以考促学督促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廉政法规和纪律要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此次廉政考试,我们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题库进行了更新,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学习掌握廉政法规知识,把新修订的《条例》刻印在心,增强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说。
一名参加完任前廉政考试的干部谈道:“在中秋国庆这样的重要节点前举办任前廉政考试,既是一种任前廉政教育,也是节日廉洁提醒,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为即将走上新岗位的我们把好廉政关,开好廉洁头。”
“在干部履新任职前,实行廉政考试,从机制体制上把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的软任务转化为一种硬制度,促使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自觉重视廉政学习。同时,考试也不会仅仅一考了之。”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做细做实考后工作,以考促学,以学助廉,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促使公职人员规范行使手中的权力,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这样才不虚负考试初衷。”
据悉,参加此次任前廉政考试的39名干部均成绩合格,接下来将会开展廉政谈话和上廉政党课。(马斯婷 陈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