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勐海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以开列责任清单的方式明确责任,严格划定必须为和不可为的界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划定党组“责任田”。按照县纪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紧扣主体责任落实,确定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宣传教育、深化“四风”突出问题整治、用好“四种形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等具体任务条款,明确责任目标,确保责任划分精确到位、易于落实。
建立第一种形态行为清单,厘清权力边界线。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容易触碰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制定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行为清单,从政治生活、组织人事、廉洁从政、生活品行等方面,明确限定不可为的内容,对上述六个方面存在违反规定苗头的行为,视情节和造成的影响,采取提醒、批评教育、诫勉等形式,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建立监督责任清单,聚焦纪检组主阵地。按照有关要求,全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明确纪检监察在年度监督责任清单,把监督责任细化为具体任务,列出深化党内监督、践行“四种形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使责任具体化、可操作。
建立监督执纪负面清单,划定履职警戒线。规定纪检组干部在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的同时,要明确纪检干部不能做的事情,为履职划定了警戒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求,强化“八小时之外”的自我监督管理,加强对线索和信息安全保密意识,防止有意或无意中泄露工作内容,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
在日常工作中,各派驻纪检组进一步强化管理,照单履职,避免责任成为摆设,以提升监督实效。(汪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