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9-09-10 08:19:33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检查、回访教育、以案促改等工作,达到了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应。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处分决定的宣布、入档、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工资待遇等情况严查细究,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态化监督,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建立专门台账,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时纠正,限期整改。以近年来查处的“身边人”和“身边事”为案例,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坚持实行一案一警示一整改,督促发案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把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既释放失责必问、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又帮助违纪违法人员及其单位查找不足、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持续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进。

同时,以纪律和法律为准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加强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监督,根据违纪违法情节、处分类型、个人表现,对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教育工作,帮助他们解开心结顾虑,卸下思想包袱,真正改正错误,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和热情,重塑信念和形象,切实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此外,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注重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活教材”作用;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营造不想腐的氛围,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能腐的自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