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江县印发《关于在抚仙湖保护治理中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抚仙湖保护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工作方案》强调,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问责的再问责”的职能定位,盯住抚仙湖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纪律作风等,紧盯“五个是否”,深入查找“温差”“落差”“偏差”问题,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工作方案》要求,要广开问题线索渠道,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采用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设立反映点等基层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便捷的信访举报途径。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善用“蹲点式”“面见式”等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工作力量,精准查找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推动解决突出的共性问题和影响全局的个性问题。持续深化巡察监督,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和利剑作用,组织开展抚仙湖保护治理机动巡察,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任务重、问题反映多的重点地区,巡察工作要下沉覆盖到镇(街道),延伸至村(社区)。
《工作方案》指出,要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触碰纪律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着力整治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违规违纪问题。(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