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积小胜为大胜,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坚持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针对一些“四风”问题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披“新马甲”等情况,县纪委监委创新运用“单元制”监督,采取“1+2+1”方式组成6个监督单元组,即1个纪检监察室+2个派驻纪检组+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组成一个监督单元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开展交叉式、“推磨式”检查。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和新技术,通过“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平台”排查公车使用情况,调取“三公”消费数据及发票进行比对分析,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同时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作用,构建“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三合一监督模式,通过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1至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四风”问题73个。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在作风建设全过程,每逢年节假日重要节点,坚持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决不让“四风”问题在节点“喘息”。同时立足日常经常,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利用“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紧紧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加大通报曝光的频率、力度和范围。1至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5起59人,形成有力震慑。
县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四风”问题线索,特别是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直查快办,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强化追究问责,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同时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贯彻落实、服务群众、履职尽责、会风文风、检查调研”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1至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四风”问题73起,督促整改问题58个,党纪政务处分7人,问责6人,组织处理3人,提醒谈话13人。
与此同时,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着力构建整治“四风”问题长效机制。出台实施治理“为官不为”实施办法,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作风建设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制度,出台实施《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办法》《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纠错办法》3个办法,为担当者撑腰,给实干者鼓劲。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为32人澄清了不实举报,严肃查处了1起乱议论乱告状问题。(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