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大理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洱海保护治理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执纪,通过制定针对性强的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加大对失职失责干部的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筑牢纪律屏障,确保洱海保护治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1至7月,洱海水质5个月保持Ⅱ类、2个月为Ⅲ类。
坚持把监督执纪贯彻洱海保护治理的全过程,不断健全监督体系和完善监督机制,校准监督靶心,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以促进干部履职担当为突破口,建立联合监督和信息共享、整改事项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定期通报、为官不为线索移送和责任追究五项机制,施行督查督办与效能评价“双轮驱动”。划出纪律“红线”,采取一次一授权、一次一方案的工作模式,对不履行、不担当、不整改的人和事“两个绝不放过”,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紧紧围绕洱海保护治理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执纪,充分发挥攻坚克难、善作善成、久久为功的担当精神。践行职责使命,以坚强的纪律为保障,确保了环湖8个镇23个村委会1806户生态搬迁户拆除建筑面积约64万㎡的拆除任务、洱海村庄段岸线生态修复、双廊镇20个节点的生态修复和外挂管网拆除工程、50公里生态廊道规划设计等重点工作的圆满完工。
生态搬迁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383次,督促整改问题272个,约谈工作推进不力干部41人次,问责失职失责干部21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