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姚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转”,把监督挺在前,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为抓手,严格监督执纪,重拳出击,严惩群众身边的“蛀虫”。
日常监督“不打烊”。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把重心放在平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督察组,适时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环节、扶贫项目实施环节、扶贫政策落实环节等开展监督检查,把从严监督体现在日常、落实在经常,杜绝打扶贫项目的“歪主意”,动扶贫专项资金“奶酪”,坚决折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管住“大多数”。
派驻监督“锣对锣”。盯住“关键少数”,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的行业特点、基本情况及风险点,发挥派驻“探头”作用,按照“事前报告、事中参与、事后备案”的要求,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贴身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做到监督提醒“锣对锣、鼓对鼓”,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进行深挖彻查,严肃追责。
巡察监督利剑出鞘。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同步发力,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重点看落实“六大纪律”“两个责任”、脱贫攻坚有关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四风”等内容、责任、作风、背后的腐败问题,“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严格开展“政治体检”,准确做出评价,让巡察利剑出鞘,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据悉,今年1至7月,该县共收集管理问题线索79件,立党纪案件40件4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4人,挽回经济损失360.59万元。(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