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胜县纪委监委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通过认真办理廉政回复意见、严格任前廉政考试、深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等措施,严把“三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截至目前,共对1465名任前干部出具廉政回复意见。
严把“审核关”,把监督做实。在收到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对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进行层层“把脉”,集体会诊,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层层把关,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严把“提醒关”,把警钟长鸣。根据“凡提四必”的原则,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每一名任前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廉政谈话内容从讲政治守规矩、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等方面入手,坚持责任讲清、纪律规矩讲清、履职要求讲清。提醒新任职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和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
严把“考试关”,把工作做细。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测试”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对拟提拔重用对象,在公示期内组织参加任前廉政法规闭卷考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条例、监察法等党章党规党纪法规知识、中央省市相关制度文件等作为重点考试内容,考试成绩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分数不合格的将暂缓任用。通过廉政法规考试进一步加强新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学习廉政法规自觉性,促使领导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坚守底线、远离红线、筑牢防线,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