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 确保政令畅通

发布时间:2019-09-03 08:19:45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近年来,通海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作为“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落实到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察、问责追责各环节,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灾后恢复重建、安全生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党政机构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推动落实。

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处置、责任追究等机制,研究制定《杞麓湖流域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办法》《杞麓湖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方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环保问题整改问责验效及监督执纪问责“回头看”专项工作方案》等制度方案。截至目前,对杞麓湖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贯彻落实河(湖)长制、规范畜禽养殖等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监督418次,发现问题154个,受理问题线索32件,追责问责13个单位39名干部。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省委高原湖泊机动巡视反馈问题的监督执纪和督促整改,特别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23个问题和省委巡视交办的7个立行立改问题,纪委全程派员参与调查、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9个单位11名干部,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在服务抗震救灾中强化监督执纪。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严明纪律尽责担当的通知》《关于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加强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的通知》《关于加强在抗震救灾期间接访群众工作的通知》《通海县纪委监委在自然灾害中处置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通海县“8·13”“8·14”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纪律要求。全程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灾区开展工作740余人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850余项。在服务中实施监督,受理群众诉求和举报16件,对4名村组干部实施问责。

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责任落实。2018年,对“2.15”较大燃爆事故11名责任人实施问责,3人进行批评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将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列为日常纪检监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督促推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和行业监督部门、生产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今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个,及时督促整改2个;7月,联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半年督查,进一步压实安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程建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