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隆阳区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1至8月,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01人次。
抓早抓小“勤浇树”。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监督作用,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早打招呼,勤敲警钟,筑牢拒腐防变防腐墙。对关键岗位、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人员,做到有苗头必谈、没问题防控,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1至8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5人次,占比44.9%。
纪律教育“正歪树”。及时用好纪律这把尺子敲打违纪之人,对于构成违纪违法的行为,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用好党纪政务处分和职务调整,严守纪律防线,在做好惩前毖后的同时帮助其改过自新,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一般违法发展到严重违法。同时,注重抓好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及时与法院对接,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现场庭审活动,谈感想、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加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前车之鉴,常洗脸、照镜子,时刻检修自己的言行举止,驱除思想污尘。1至8月,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1人次,占比10.3%,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80人次,占比26.6%。
从严从重“治病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紧盯“关键少数”及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干部作风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露头就打,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坚决运用第四种形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绝不含糊,毫不手软,不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强烈信号。1至8月,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5人次,占比18.3%。(赵海碧 杨慧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