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元阳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检查,精准收集线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1至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线索70件,立案47件,党纪政务处分38人。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向好。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责,并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线索排查等方式,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发挥派驻监督优势,擦亮“探头”,通过落实“一岗双责”检查,压实驻在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调查研究、纪律教育、作风整顿等为抓手,重点监督驻在部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力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使“四风”问题无处遁行。同时,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综合采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对各党组织开展“政治体检”。
畅通信访渠道,精准收集线索。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始终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落实政策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和失职渎职等问题。同时,完善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式的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精准举报问题线索。采取召开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调研等形式,聚焦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挖问题线索;加强线索移送,建立与巡察、信访、审计、财政及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将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做到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
强化审查调查,践行“四种形态”。注重精准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运用第三、四种形态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坚持始终把“重点查、查重点”作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的着力点,紧盯基层腐败,突出关键岗位、“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加大对扫黑除恶、生态环境及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审查调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1至8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7人次,占比63.2%;第二种形态24人次,占比22.6%;第三、四种形态15人次,占比14.1%。(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