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发放廉政告知书 早提醒早纠治

发布时间:2019-08-30 08:12:34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针对近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随机暗访大庄乡发现的工作纪律问题,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现向你告知如下……”近日,开远市大庄乡劳动保障所负责人收到大庄乡纪委发出的廉政告知书。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探索实行廉政告知书制度,突出扶贫、卫生、教育等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进行提醒督促并予以纠正,帮助问题轻微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止、收手,悬崖勒马,做到关口前移、提前防控,营造了从严治党、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发放《廉政告知书》的目的是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的廉政风险防控,实现源头治理、防患未然,从另一方面也进一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夯实了‘两个责任’,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大庄乡纪委书记表示。

据悉,廉政告知书主要是对单位或个人在工作中出现的庸、懒、散、慢、拖、梗等机关作风问题,违反廉洁从政规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不按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决策,对管辖范围内的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缺失等情形进行廉政告知。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监督检查中掌握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报、分析,对需要告知的事项起草形成廉政告知书,列明告知事项和整改落实要求,以纪检监察机关名义印发被告知单位或个人。要求其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实行“问题清单”制,对照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并在收到告知书7天内反馈整改情况。

实施跟踪问效,发出《廉政告知书》实施提醒后,由负责联系和监督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道)纪委及时跟进后续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清单对被告知单位和个人的整改落实和反馈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高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