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马关县纪委监委积极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不断探索审理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以制度建设为先导、规范提前介入程序、加强评查检查,切实把好案件审理质量关,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以制度建设为先导,健全案件审理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央、省、州纪委监委对案件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推行案件审理质量责任制,强化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明确案审室对案件的审核把关职责权限,把保障案件质量的责任明确到人,压实了审理人员各自的责任。要求案件移送审理时,由案审室主任全面负责案件审理工作,承办人为案件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办人根据任务分工开展工作,进一步压实了案审室的审核把关职责,推动案件办理质量的提升,坚决防止案件审理把关不严,案件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情况发生。
规范提前介入程序,实现审理工作无缝衔接。推行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坚持案件承办部门与案件审理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审理提前介入的范围、程序及边界。案件审理部门受理提前介入的案件后,组成审理组,对提请提前介入事项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及时与审查调查人员沟通,对案件调查工作重点、定性、补证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形成提前介入审理意见及时反馈案件承办部门;案件承办部门对照提前介入审理意见,及时进行补充审查调查,确保案件在证据收集、定性准确、程序规范各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着力提升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保障案件质量。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该县纪委监委健全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形成以主管领导负责、案审室、案管室牵头,信访室、纪检监察室配合的评查体系,通过采取现场抽案、全面调卷、交叉阅卷、集体讨论等工作方式,对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案件质量进行日常、定期、专项检查。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取证、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方面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汇总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及时通报反馈,逐级压紧压实责任,督促整改落实,提升业务工作质量。评查过程中,案审室、案管室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解答,做到每评查一个案件,就起底一个案件,切实提高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截至目前,共集中审理案件10件,审结9件,移送县检察院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章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