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活用“一纸文书” 做实做细监督

发布时间:2019-08-20 08:12:26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针对你乡牛塘村茅坡梁小组易地搬迁未完成迁出工作,现向你乡党委提出如下纪律检查建议……”近日,河口县纪委向某乡党委发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书,明确要求该乡党委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牛塘村茅坡梁小组的易地搬迁工作,确保贫困群众如期实施搬迁入住,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县纪委。

今年以来,河口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明确监督职责定位,针对日常监督、巡察、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派驻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或纪律检查建议。截至目前,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2份。

通过监察建议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向有关单位(部门)列出问题清单,“对症下药”,直击“病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函告纪检监察机关,以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的形式责成相关单位(部门)堵塞漏洞,进一步压实单位(部门)整改责任的落实,规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防止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一收了之”,确保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地见实效,县纪委监委以开展约谈、现场督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采取登记台账、督查询问、专人跟踪的方式,监督被建议单位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情形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避免建议书沦为一纸空文。(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