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精准发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查处问题3个党纪处分4人

发布时间:2019-08-16 08:11:01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建立问题清单入手,在工作举措、监督检查上狠下工夫,以完善工作机制为落脚点,精准发力,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问题+清单”,压实责任促成效。印发《嵩明县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以及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逐一列举32项具体问题清单,描好画准“反面形象”,层层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确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取得成效。

“督查+通报”,紧盯问题促落实。制定《嵩明县纪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市纪委要求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健全督查工作通报制度,通过手机报、专报等形式及时通报专项检查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今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个,给予问责1人,党纪处分4人,纠错诫勉谈话2人,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1次。

“排查+管理”,提升效果强处置。建立线索排查机制,组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2017年11月1日以来已办结或正在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摸清找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同时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一小结,列出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建立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对群众举报、工作检查、督查督办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涉及问题线索及时分送办理,对顶风违纪、严重违反党纪法规者严肃处理,进一步增强专项整治效力。(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