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强化精准问责 上半年共问责174件

发布时间:2019-08-15 08:09:52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174件203人18个单位(党组织),问责县处级30人,乡科级87人,其他人员86人……与2018年同期相比,问责问题数上升45%,问责人数上升56.15%,问责单位(党组织)数上升63.64%。”近日,普洱市纪委就今年上半年问责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

上半年问责乡科级领导干部87人,占问责总人数的42.86%;其他人员86人,占问责总人数的42.36%,问责对象主要集中在基层。其中,其他应该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165人13个单位(党组织),占问责总情形的80.54%。

扭住主体责任,实施精准问责。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问责的政治性、政策性,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采取纪律处分、检查、通报等方式进行问责,切实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警惕工作推进中过度依赖问责推动现象。

深化以案促改,坚持标本兼治。聚焦问责对象,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紧盯六种问责情形和12类突出问题,以及营商环境监督等重点工作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问责。深化以案促改,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整改通报、警示教育等制度,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综合效果。

容纠并举,问责有温度。把问责工作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密结合,既打准问责“板子”,让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心服口服,又秉持容纠并举、尽职免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督促相关党组织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谈话、书面访谈等方式,加强动态跟踪教育管理,努力营造容错纠错的用人环境。(马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