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元江县纪委监委继续聚焦主责主业,自觉担负起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做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为巩固和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重整行装再出发。
最大限度发挥整合效应,充分发挥好作为反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工作谋划形成“一盘棋”、力量整合拧成“一股绳”,攥指成拳聚合力、精准发力反腐败,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回应群众期盼。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4件,审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件,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28件。同时,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共受理信访举报件67件,分析研究处置问题线索99件。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截至目前,谈话提醒、警示约谈、问责121人次,占77.1%;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20人,占12.7%;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5人,占3.2%;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1人,占7%。同时,切实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坚决防止处分决定“打白条”。通过对5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处分决定未归入本人档案、年度考核未按规定确定等次、多发放奖金、处分决定未及时解除等15个问题,已督促整改纠正问题12个,共追缴5人的钱款13.76万元。通过检查真正发挥处分应有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经济、社会和法纪综合效果相统一。
聚焦扶贫、民生、涉黑涉恶腐败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立案审查20件23人,结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挽回经济损失24.68万元。全要素运用监察调查手段,政务立案12件1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人,有效推进了纪法无缝衔接、法法有效贯通,达到“1+1>2”的效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反腐败斗争的获得感。(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