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聚焦监督首要职责 上半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

发布时间:2019-08-13 08:07:0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2018年春节前,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龙爱萍,为感谢上级有关部门业务股室对其工作上的帮助,拟使用部分工作经费购买土特产以示感谢,经分管领导吕英豪同意后,龙爱萍购买腊肉、茶叶,于春节前夕分别送给5名相关人员(礼品均已折价退缴)。之后,采用虚构接待餐费的方式报销了购买土特产的费用。景洪市大渡岗农场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吕英豪,大渡岗农场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龙爱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今年上半年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的1起。

今年来,西双版纳州不断强化案件审查规范化建设,从执纪监察工作各环节、各流程着手,打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脉络”。1至6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

推动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出台的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和常用文书格式等制度,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实践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线索移交、案件移送、证据转换、办案协作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在日常监督、精准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扛牢抓实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努力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积极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开展“蹲点式”监督,推进面询和政治关爱式谈话。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至6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5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42人次,占55.7%;第二种形态61人次,占23.9%;第三种形态30人次,占11.8%;第四种形态22人次,占8.6%。处置问题线索207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把监督重心落在“监督的再监督”上,实现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有效覆盖,对责任落实不力、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的进行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1至6月,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35人,党纪政务处分27人,问责6人。其中查处问题数与2018年同期的22起相比,同比上升13.63%;处理人数与2018年同期的30人相比,同比上升16.67%。(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