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云南期间下沉昭通开展督查,发现昭通市医疗废物处置问题整改工作统筹不够,推进不力,存在乱作为现象。
按照督察组反馈意见,市政府决定加快推进昭阳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异地重建项目,新建镇雄、盐津2个医疗废物处置点。督察组要求这2个处置点要于2017年11底前建成运行。由于该市原环保局对2个项目建设推动不积极不主动,导致建设进度缓慢,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
今年3月初,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抽调精干人员专门对原环保局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核查。
经查,市政府在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制定出整改举措后,明确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但却时隔将近一年,环保局才启动该项工作,对镇雄、盐津2个处置点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并签订《医疗废物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因项目实施启动时间晚,建设推进缓慢,镇雄处置点于2017年12月才正式开工建设,盐津处置点仅完成项目选址。
该市原环保局作为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的主责部门,对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不力,镇雄、盐津2个点未能在中央环保督察规定时限内建成,致使全市整改工作严重滞后。为规避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时限要求,害怕项目不能按期完成被追责,环保局不但没有实事求是向上级汇报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反而采取各种理由推脱职责。直至2018年8月,市环保局才根据省环保厅约谈会议整改要求,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形成《关于镇雄、盐津县医疗废物处置点建设建议的报告》上报市政府,撤销盐津处置点,将全市处置点布局调整为昭阳、鲁甸、镇雄。
目前,该市医疗废物已实行市内过渡性处置,昭阳、鲁甸两个医疗废物处置点分区域处置全市11县(市、区)的医疗废物,镇雄处置点主体工程已建成。
今年3月底,市纪委监委对昭通市原环保局给予全市通报问责,并责成向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问责1人。
市生态环境局(原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提高站位,严格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意见的整改落实,积极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昭通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在环境保护方面,一些单位敷衍了事,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仍然突出,必须要通过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到位,推动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落地,让群众在正风肃纪中提升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赵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