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决纠正党风廉政建设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坚决克服自以为是、各行其是、我行我素的不良作风。”日前,思茅区供销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全文通报了区纪委下发的《区供销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通报》,即“区供销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超范围发放奖金,原班子成员利用职务便利,在下属企业兼职取酬……”
今年5月,在区、乡(镇)、村三级干部大会上,区委副书记宣读了《关于2018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表示“在接受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的69家单位中,区委常委会评定出优秀单位19个、合格单位48个、基本合格单位2个。”
区供销社作为2018年度“基本合格”单位之一,此次主动晒出自身违纪通报,意在严肃告诫党员干部从本单位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育,切实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破除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严守纪律红线,筑牢廉洁防线。同时,这也反映出该单位敢于直面违纪问题、坦然接受组织处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态度和决心,为下一步整改落实和履职担当打好基础。
面对全区干部大会上毫不留情的通报,几个月来,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区供销社、团区委2家单位不回避、不逃避,先后“亮家丑”,剖析自身问题,立下军令状,针对存在问题,深刻反思、认真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以整改为契机,切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表示:“主动晒出违纪通报,能更好地开展自我监督,必须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一项一项对照,一条一条落实。”(柴莉 陈奕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