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必教育干部职工遵守好‘六大纪律’,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全面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这是西畴县采取下发提醒函方式,要求监督单位增强纪律建设的缩影。
3月5日,该县兴街镇派出所原所长陈艳序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办结。该案件反映出县公安局党委对干部监管不到位、组织监督弱化的问题,存在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以及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无视法纪约束、遵纪守法意识缺失、不知敬畏的问题。据此,县纪委监委立即给县公安局党委下发了纪律提醒函,要求压实责任,督促整改。
今年以来,为有效破解党委(党组)监督不力、责任弱化的难题,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推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醒函制度,对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委(党组)及时下发提醒。提醒函包括部门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违纪事实、事实背后应该引起关注的问题及如何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同时,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以此督促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截至7月底,该县共梳理出各类提醒问题13个,提出意见建议7条,发出纪律提醒函7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效明显。
“这样的提醒函很有针对性。下发文件进行提醒,增强了严肃性,也改变了过去口头提醒不记得、统一要求不重视、整改问题打折扣的状况。”一名部门负责人有感触地说。
“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我们要擦亮、用好提醒函这把监督利器,充分发挥好它的震慑作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今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真抓真管的多了,敢抓敢管的也多了,党委更担当了,纪委更硬气了,干部更务实了。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住了主体责任就抓住了‘牛鼻子’。下发提醒函,目的就是要防止‘一岗双责’落空、主体责任缺位的现象发生,真正发挥出提醒函的‘锦囊妙计’作用。”该县纪委相关领导强调,要通过明确违纪事实,找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时限,实现“发出一份提醒函、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监督效果。(熊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