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隆阳区始终保持高压惩腐治贪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始终保持高压惩腐治贪态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紧盯“少数关键”,卡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构筑明责、督责、考责、问责闭环链条。年初及时通报各责任单位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薄弱环节整改。制定了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限和责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和规范党内问责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工作履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共计98人次,问责领导干部15人次,追究主体责任落实不力18人次,切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职担当。
聚焦案件查办,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把查办腐败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三个时间节点”,紧盯“三种人”,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共接受信访举报247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51件,增长57.29%;立案143件,增长741.18%;涉及党员136件136人,监察对象43件43人;结案138件,增长392.8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6人,增长368.97%;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7人,增长40%。
强化监督检查,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抓节点、抓重点,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违反脱贫攻坚纪律、挪用贪腐、优亲厚友等行为严查快处、直查直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上半年区、乡两级共组织各类检查组125个,检查单位930家,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共16条;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及问题线索119个,查处办理扶贫领域腐败案件16起,处理29人。通报典型案例20批次,涉及领导干部38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165个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373个。
履行岗位职责,扫黑除恶不松劲。成立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专班,主动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联系,与政法委、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分别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做到信息、线索共享,案件查办同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彻查犯罪团伙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1条,正在办理35件(其中立案31件37人),已办结16件27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通报问责2人。(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