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直机关纪工委对机构改革后新任职的科级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谈话指出,任前廉政谈话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的,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目的是让新任职的人员接受党的纪律和廉政教育,进一步明确哪些能做、应做,哪些不能做、不应做。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是对每位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最基本要求,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客观体现。
谈话要求,新任职的干部要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本领,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要严于律已,带头廉洁自律,时刻做到,看权要自重,掌权要自省,用权要自律,加强自我修养,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慎友,规范工作圈,净化生活圈,纯洁社交圈。要牢记宗旨,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不能把上级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信任,怀有抵触情绪;要自觉接受工委内部或同事对自己的监督,不能把同事的监督看成是为难自己,怀有戒备心理;要自觉接受下级对自己的监督,不能把下级的监督看成是不尊重自己,怀有反感情绪。
谈话强调,要增强争先意识,做到勤政廉政,筑牢自己的思想道德防线,抵御一切腐朽思想,团结上下,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增强党性修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模范作用,努力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党员干部,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岗位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期望。(张志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