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将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吃拿卡要、强占掠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在线索来源方面,该区纪委监委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线索台账,研究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好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受理举报平台,发挥好乡(街道)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力量;加大从审计、发改、扶贫办、农经站和督查中广泛搜集问题线索,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在民生资金、惠农资金、征地拆迁、集体工程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微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
在线索处置方面,该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分管领导,明确承办单位,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动态监管、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到位,坚决遏制村(社区)、村小组干部小贪小腐问题的滋生蔓延。对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和纠正问题的村(社区)、村小组干部,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故意隐瞒、有错不改甚至不收敛、不收手,仍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的乡(街道)、村(居)委会,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63件,其中村(社区)、村小组干部65件,占39.88%。(黄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