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持续纠正“四风”,树立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市法院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领会落实市委、市纪委下发的文件。此次学习由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监察室主任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全文传达了《中共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泸水市监察委员会关于重申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通知》和《中共泸水市委办公室关于泸水市自然资源局未按时上报“党政信息约稿”的情况通报》的文件精神和规定,并解读文件精神,指出自2017年10月24日实施《中共怒江州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怒江州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通知》以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但仍有个别干警未严格执行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内全面禁酒的相关要求,为推进法院工作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纪检组长再次重申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禁酒规定,以身作则,坚决制止、纠正公务活动及工作日饮酒的行为。会议同时还传达了市自然资源局因材料报送“慢、拖、推”被通报批评的情况,提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敏锐性,切实提高限时办结的执行力度。
会议结束后,各位法官干警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怒江州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并以市自然资源局未按时上报党政信息约稿的情况通报为戒,努力做到按时按质上报材料,坚持纠正“四风”,树立法院干警文明、高效、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确保贯彻执行文件不留死角。(祝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