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在全市进一步深化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严防红包问题反弹,扎实推进红包整治工作常态化。
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高位推动整治工作。
通知强调,此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乡镇、农场(街道)纪委(纪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加大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监督检查力度。
“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研究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执纪、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仍不收敛、不收手,变换花样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问题将指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具体时限要求,部门(单位)党(工)委(党组)书记就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与班子成员进行逐一谈话,谈话对象本人如实向组织作出说明,各部门(单位)、市管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并作书面说明收送红包情况和签订承诺书情况。市纪委监委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处理方案上报情况上均有明确的时限规定。(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