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选拔任用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大关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和评先评优的对象进行严格的“廉政体检”,防止“带病提拔”等问题发生。上半年,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865人次。
规范程序,严格审查。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回复流程,对收到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推荐单位的征求意见函,由纪委组织部分送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审把关,围绕四个关键要素开展审核,即审核相关党员干部是否有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反映,是否有已经被立案审查调查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情形等内容,并由室主任和分管常委对审核情况“签字背书”,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精准回复,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在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有“病”说“病”,做到不回避、不遮掩错误、不推卸责任,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核意见,确保廉政意见回复全面、真实、准确。
强化管理,严明纪律。要求各科室承办人员在回复过程中,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被评价人的基本情况。同时,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有意歪曲、故意隐瞒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回复意见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文显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