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在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和“靶向治疗”,紧盯扶贫项目落地、资金拨付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十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成效显著,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以彻底解决,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的获得感显著提升。
上半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扶贫领域问题304件,办结232件,办结率76.31%,其中直查直办39件;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18件280人,立案审查调查68件87人,同比上升51.11%,结案57件81人,同比增长200%;给予党纪处分66人,政务处分19人,双重处分9人,其他处理5人;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51件,对涉及扶贫领域提级办理的16件21人审查调查案件开展跟踪督办,对扶贫领域失职失责的11个单位、43人进行问责,批评教育145人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8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空白点已全面消除。开展州、县(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脱贫出列村“蹲点式”暗访督查,第一轮覆盖26个乡(镇)143个计划退出贫困村360个村民小组,走访997户,发现问题417个,移交问题线索36件并进行分类处置。
同时,将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与基层“拍蝇”深度融合,坚决破除基层黑恶势力与腐败之间的共生关系,实现共频共振,在“打伞破网”中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上半年,受理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交办涉黑涉恶案件4件,受理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03件353人,提级办理12件,指定管辖办理4件,立案69件78人,结案25件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其中州管干部4人),组织处理25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对4县(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包案督办,结合《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工作意见》,坚决纠正、严密防范专项斗争出现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协助定性涉黑涉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2件5人。(杨莉 张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