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弥勒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57人次,同比增长144.76%。
监督关口前移。紧盯领导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采用“蹲点式”“交叉式”“推磨式”等多种监督检查方式,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事前监督。今年以来,派出“蹲点式”监督检查组2个,“交叉式”监督检查组6个,“推磨式”监督检查组12个,聚焦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重点发力,突出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移交、督办,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即刻得到纠正,反复性、普遍性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严重性、典型性问题得到严肃处理。
提醒做在日常。通过任前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廉政家访、签订《廉政承诺书》、严肃组织生活、开展好谈心谈话等形式,经常提醒、告诫,打好“预防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今年以来,对274名新提拔交流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组织观看《变味的眷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上半年,开展提醒谈话18人次,批评教育10人次,通报批评7人次,书面检查22人次,诫勉谈话36人次。
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坚持依规依纪处置的同时,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确保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做实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今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对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开展了集中回访,通过谈心谈话、走访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状况,深入了解分析是否存在不良情绪、生活困难等问题。根据受处分人员的整体情况将其分为重点关注、一般关注、无需关注三个类别。对重点关注的人员采取不定期多次回访教育、纪委书记谈心谈话,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心理疏导等方式,使受处分人员尽快放下包袱、重拾信心。对回访中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受处分人员一律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避免再次违纪行为的发生。
“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尺度,精确掌握力度,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今年上半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08人次,同比增长153.66%,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80.9%;第二种形态28人次,同比增长300%,占比10.9%;第三种形态14人次,同比增长100%,占比5.4%;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比2.7%。(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