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持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9-07-20 08:00:3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今年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持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至6月,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4人次,占68.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4人次,占15.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8人次,占8.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7.5%。

关口前移,筑牢拒腐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以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案例通报等反面典型教育的形式,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以高标准、严要求为行动引领,构筑全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1至6月,共印发《2018年度党规党纪及重要文件汇编》150册;向全市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000余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各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近千人;开办现场法治教学3场85人次,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抓住“关键少数”,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两个维护”,以身垂范廉洁自律。通过廉政谈话、约谈、述廉述职、追责等多种方式,铺开党委主责、书记负责、纪委监督、党委工作部门和有关机关协同的全面从严治党格局,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紧盯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常态运用第一种形态,构建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的工作格局。

力度不减,严查违纪违规问题。坚持严字当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围绕中心任务,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查快处各类违纪。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进一步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快查快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周书芹)